第875章 王扒皮(2/2)
所以,《飓风营救》这2.41亿的全球总票房,王轩先雷打不动地抽走了10%作为个人的导演分红。
不仅如此,后续所有的衍生版权收益,王轩也得再扒一层皮。
就像之前闪电影业把《电锯惊魂》版权授权给VRL公司,
这笔版权授权费,王轩凭借着导演和第一编剧的双重身份,依然能再分一遍钱。
在王轩个人吃饱喝足之后,剩下的钱就能直接分给光鲜、华艺和英黄了吗?
想得美。
在亚洲市场,特别是新马泰等东南亚地区,《飓风营救》的宣发可是全权交给了佳和影业。
你可能会说,这宣发费用不是早就预估算在电影的前期总成本里了吗?
呵呵,太天真了。
这就好比你在餐厅点了一盘菜,食材成本你出了。
但最后这盘菜的“加工服务费”和“餐厅折旧费”怎么算,那还不是餐厅老板(也就是发行公司)一张嘴说了算的事。
佳和作为发行方,在东南亚的一顿财务操作下来,必然要走合规的流程,给自己留下丰厚的利润空间。
闪电影业在北美的操作也是同理。
各种巧立名目的宣发费、渠道公关费、甚至是子虚乌有的拷贝运费,一通合法做账下来,原本那八千万美元的理论净利润,瞬间就能缩水一大半。
不过,王轩做事,底线还是有的,起码他算得上是个“仁义”的资本家。
他并没有把事情做绝。
真要把事情做绝了,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好莱坞巨头华纳兄弟在两年前干的事儿。
前年,华纳主控的《哈利波特与凤凰社》,在全球狂揽了高达9.38亿美元的票房,高居当年的全球票房亚军!
而那部电影的实际制作费才1.5亿美元左右。
闭着眼睛算都知道这片子赚翻了。
结果呢?不要脸的华纳财务部,硬是通过复杂的好莱坞做账手法,把宣发费、利息、甚至总公司的庞大行政开销全部分摊到了这部电影头上。
最后不仅没利润,账面上反而出现了高达1.67亿美元的“净亏损”!
华纳这么搞的目的很简单,因为账面上是亏损的,所以那些原本签了“利润分红协议”的演员、编剧、甚至是原着作者罗琳,最后一分钱的分红都没拿到!
最关键的是,华纳这种无赖的做账行为,在美利坚成熟的财务法律体系下,居然是完全合法的!
是的,你就算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,也告不赢他们。
王轩当然不会学华纳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派。
经过轩韵财务部的精心核算,国内票房所产生的这部分丰厚利润,王轩一分不少地按照当初的投资比例,分给了光鲜、华艺和英黄。
至于海外市场那庞大的收益……不好意思,在扣除了高昂的“海外宣发成本”后,账面上的净利润所剩无几,分到这三家手里的更是只有一点点汤水。
那么,面对这种明显的“被剥削”,这三家在内娱呼风唤雨的影视公司会不会心生不满呢?
心里肯定会有点不舒服,毕竟少赚了几百万美元。
但在明面上,这帮老狐狸,绝对是乐得嘴巴都合不拢,甚至还要备上一份厚礼来感谢王轩!
首先,他们在这个项目上确确实实是赚到钱了!
在影视投资这个十投九亏、风险极高的行当里,能有个项目不亏本就已经要烧高香了。
更何况《飓风营救》国内的利润分成已经足够让他们今年的财报好看了。
其次,更重要的是,《飓风营救》可是一部在全球范围内收割了两亿多美元票房、并且在好莱坞打出了响亮名号的成功商业大作!
光鲜、华艺能作为联合出品方,把自家的厂标挂在这样一部国际大片的片头。
这对他们公司品牌价值的提升、以及后续在A股市场讲故事融资,有着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。
最后,也是最最核心的一点,《飓风营救》这种结构清晰的孤胆英雄营救戏码,是可以拍续集的!
王轩手里握着这个下金蛋的IP,光鲜和华艺的这帮人现在最怕的不是王轩在账面上多占点便宜。
而是怕王轩拍第二部的时候,直接一脚把他们踢下船,不带他们玩了!
所以,在巨大的利益预期面前,这次少分了点海外的汤水?根本不重要!
至于繁杂的具体分账款项核对和打款流程,那就是公司财务部门的事了。
王轩只需在最终的文件上签个字就行,压根不用去操心。
现在唯一需要他确定的,就是《飓风营救》的破两亿庆功宴了。
看目前的行程,这顿热闹的答谢宴,只能等到年后挑个黄道吉日再大办特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