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其他小说 > 大案纪实録 > 第299章 下水道藏尸:六旬门卫杀 3 名女子,与尸共处数年

第299章 下水道藏尸:六旬门卫杀 3 名女子,与尸共处数年(2/2)

目录

更让民警们警惕的是,赖兴发当年犯的罪,是性质恶劣的侵犯女性的罪行(擦边描述,不直白表述),这与三名受害人都是女性的情况,不谋而合。而且,赖兴发在2003年到2008年期间,一直在茶花巷十一号小区担任门卫,正好是三名受害人的死亡时间段。

那么,凶手会不会就是赖兴发?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,真的会是这三起连环命案的凶手吗?他为什么要杀害这三名与他年龄悬殊如此之大的女性?

民警们继续深入调查,发现赖兴发已经离开茶花巷十一号小区3年了,也就是2008年的时候,他就辞去了门卫的工作,离开了这里,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。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突然离开,也没有人知道他离开之后,去了哪里,住在哪里。

就在民警们寻找赖兴发下落的时候,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。小区周边的一位居民,曾经和赖兴发一起喝过酒,他告诉民警,有一次喝酒的时候,赖兴发喝多了,情绪很激动,说了一句让人不寒而栗的话:“在这个地方,谁要是把我给惹到了,我就砍死谁,谁也别想好过!”

这句话,让赖兴发的嫌疑变得更大了。结合他的前科、值守时间,以及这句话,民警们几乎可以确定,赖兴发就是这三起命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。只要找到赖兴发,就能揭开案件的所有真相。

专案组的民警们立即展开了大范围的摸排调查,根据掌握的线索,辗转多个地方,寻找赖兴发的下落。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,民警们终于在德阳市郊的一个偏僻的出租屋里,找到了赖兴发的窝藏地点。

为了防止赖兴发反抗、逃跑,民警们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,趁赖兴发不备,立即对他实施了控制。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面对从天而降的警察,赖兴发没有丝毫的诧异,也没有任何反抗的举动,脸上甚至没有任何表情,仿佛早就知道这一天会到来。

在审讯室里,面对民警们的讯问,赖兴发没有任何隐瞒,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茶花巷十一号小区门卫室下水道里的三具女尸,都是被他杀害的。

随着赖兴发的供述,这起轰动德阳的下水道藏尸案,终于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,所有的真相,都浮出了水面。而剩下的两具尸骨的身份,也终于得到了确认,18岁的重庆女孩张丽,和16岁的云南女孩唐艳。

这三个女孩,来自不同的地方,年龄相差悬殊,她们与赖兴发之间,到底发生了什么?为什么会被赖兴发杀害?一个六旬老汉,为什么会如此残忍,连续杀害三名女性,并且藏尸下水道,与尸体共处多年?

根据赖兴发的供述,他的人生,充满了坎坷和不堪。他不是德阳本地人,年轻时因为工作调动来到德阳,原本以为能在这里安安稳稳地生活,可没想到,因为一时糊涂,犯了侵犯女性的罪行,被判刑6年。

入狱后,他的妻子受不了这样的打击,也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,毅然决然地跟他离了婚,并且带走了他们唯一的孩子,再也没有联系过他。6年的牢狱生活,让他变得孤僻、冷漠、偏执,也让他彻底失去了家庭,失去了亲人。

出狱后,赖兴发成了孤家寡人,没有亲人,没有朋友,没有稳定的工作,只能四处漂泊,居无定所,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。后来,经人介绍,他来到了德阳市茶花巷十一号小区,担任门卫,这才有了一个固定的住处,门卫室的小房间。

这份门卫工作,工资不高,工作也很清闲,每天只是看守小区大门,登记进出人员,打扫一下门卫室的卫生。对于孤苦伶仃的赖兴发来说,这份工作,不仅能让他有一口饭吃,有一个地方住,更能让他感受到一丝“安稳”。

可这份安稳,并没有持续太久。2004年的一天,赖兴发邂逅了第一个受害者,18岁的重庆女孩张丽。

张丽当时居住在这个小区旁边的一家火锅店的集体宿舍里,平时经常会进出小区。有一次,张丽在宿舍里不小心划破了手,流了很多血,她急急忙忙地跑到门卫室,找到了正在值守的赖兴发,想向他讨点白酒,用来擦拭伤口,消毒止血。

赖兴发当时也没有多想,就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了一瓶白酒,递给了张丽。张丽道了声谢,擦拭完伤口后,就匆匆离开了。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,没有太多的交流,也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。

可没过几天,张丽又来到了门卫室,这一次,她是来向赖兴发借钱的。她说自己遇到了一点困难,急需用钱,可身边没有亲人朋友,只能来求赖兴发帮忙。赖兴发看着这个年轻、瘦弱的女孩,想起了自己孤苦伶仃的处境,心里生出了一丝怜悯,就借了50块钱给她。

聊天中,赖兴发得知,张丽从小就离开家,出来打工,没有固定的住处,集体宿舍也很拥挤,有时候甚至没有地方住。得知这个情况后,赖兴发主动提出,让张丽晚上到门卫室来住,门卫室有两个房间,他住一个,张丽住一个,互不打扰。

18岁的张丽,涉世未深,单纯又无助,面对赖兴发的“善意”,她没有丝毫的防备,也没有多想,就答应了。就这样,张丽住进了茶花巷十一号小区的门卫室,和55岁的赖兴发,开始了同居生活。

一开始,两人相处得还算融洽。赖兴发对张丽还算照顾,偶尔会给她买一些吃的,张丽也会帮赖兴发打扫一下门卫室的卫生,整理一下杂物。可这样的“融洽”,并没有持续太久,几个月之后,两人之间就出现了矛盾。

有一天,张丽再次找到赖兴发,向他借钱,这一次,她要借1000块钱。赖兴发当时只是一个普通的门卫,工资微薄,每个月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,根本没有那么多钱,也借不到这么多钱。于是,他当即就拒绝了张丽的请求。

可让赖兴发没有想到的是,被拒绝后,张丽的态度瞬间变得暴躁起来,对着他大吼大叫,语气里满是威胁。张丽说:“你必须要借我1000块钱,少一分都不行!不然,我就去告你,告你对我做了出格的事,让你再次坐牢,永远都别想出来!”

赖兴发听到这句话,瞬间就被激怒了。他这辈子,最害怕、最忌讳的,就是别人提起他的前科,就是别人威胁他要送他坐牢。他好不容易才从监狱里出来,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个安稳的住处,他再也不想回到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。

据赖兴发供述,当时张丽吼这句话的声音很大,语气也很凶狠,他一时之间失去了理智,脑子里一片空白,只想着“不能让她去告我,不能再坐牢”。于是,他冲了上去,一把掐住了张丽的脖子,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死死地掐着,不肯松手。

张丽拼命地挣扎,双手不停地抓挠,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,可她的力气太小了,根本不是赖兴发的对手。短短两三分钟之后,张丽的挣扎就越来越微弱,最后,彻底没了动静,眼睛圆睁着,脸上还残留着痛苦和恐惧的表情。

意识到自己杀了人的赖兴发,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惊慌失措、手足无措,反而异常的冷静。他知道,自己杀了人,一旦被人发现,就会被判处死刑,再也没有出头之日。所以,他必须想办法,把张丽的尸体藏起来,不让任何人发现。

就在这个时候,他想起了前段时间,小区整改下水道,工人在施工、上水泥的时候,他曾经围观过,知道下水道有两层井盖,中间有一个夹层,空间狭小,而且阴暗潮湿,非常隐蔽,很适合用来藏匿尸体,不容易被人发现。

于是,赖兴发趁着夜深人静,小区里的居民都已经熟睡,悄悄地撬开了门卫室门口的下水道井盖,小心翼翼地将张丽的尸体抬了进去,放在了两层井盖之间的夹层里,然后又把井盖盖好,清理干净了现场的痕迹,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杀害了张丽之后,赖兴发依旧若无其事地在小区里担任门卫,每天按时上下班,接待进出小区的居民,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。而张丽的失踪,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,大家都以为,张丽只是离开了这里,去了别的地方打工,毕竟她只是一个外来的打工妹,在这里没有太多的熟人,她的失踪,自然也没有人放在心上。

时间一天天过去,赖兴发渐渐放下了心,他觉得,自己做得天衣无缝,没有人会发现下水道里的秘密。可他骨子里的恶,并没有因为杀害了一个人而收敛,反而变得更加肆无忌惮。

一年以后,也就是2005年的一天,第二个受害者,16岁的云南女孩唐艳,出现在了赖兴发的面前。

唐艳是从云南来德阳找人的,可她找的人,并没有找到,身上的钱也花光了,无家可归,只能在小区周边徘徊。赖兴发看到这个瘦弱、可怜的小女孩,又想起了去年的张丽,心里生出了同样的“念头”。

他主动走上前,假装关心地询问唐艳,问她是不是遇到了困难,是不是找不到地方去。唐艳当时又饿又累,看到有人关心自己,心里一暖,就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赖兴发。

赖兴发听完后,装作很同情的样子,对唐艳说:“你别着急,我这里有吃的,我先给你买几个包子,垫垫肚子。”说完,他就去小区门口的包子铺,给唐艳买了几个热包子。

唐艳接过包子,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,心里对赖兴发充满了感激,觉得他是一个好人。就这样,两人认识了。之后,唐艳就经常来小区,找赖兴发聊天,有时候也会在门卫室里休息。

一来二往,两人渐渐熟悉了起来。唐艳见赖兴发“人很好”,又对自己很照顾,就开始向他借钱,一开始只是借几十块钱,赖兴发都“爽快”地借给了她。这一次,唐艳又向赖兴发借了50块钱。

与此同时,赖兴发也开始对唐艳假意关心,经常给她买吃的,安慰她,还故意提起自己“孤苦伶仃”的处境,博取唐艳的同情。得知唐艳没有地方住,无家可归之后,赖兴发又故技重施,主动邀请唐艳,晚上到门卫室来住,说自己可以照顾她,让她有一个落脚的地方。

16岁的唐艳,比张丽还要单纯,还要无助,她根本没有意识到,眼前这个对自己“关怀备至”的老人,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。她欣然答应了赖兴发的邀请,住进了门卫室,一步步走进了赖兴发设下的陷阱。

可没过多久,矛盾就再次爆发了。唐艳在德阳待了一段时间,一直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人,也没有找到工作,身上的钱也全部花光了。她看到别人都有手机,可以随时联系家人、朋友,心里很羡慕,就向赖兴发提出,让他拿1000块钱,给自己买一部手机。

赖兴发听到这个要求,瞬间就不高兴了。他只是一个门卫,根本没有这么多钱,而且他也不想再借钱给这个女孩,他觉得,这个女孩越来越贪心,得寸进尺。于是,他当场就拒绝了唐艳的要求。

被拒绝后,唐艳的反应,和当年的张丽一模一样。她对着赖兴发大吼大叫,语气凶狠地威胁道:“你不给我钱买手机,我就去告你,告你欺负我,让你坐牢,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真面目!”

这句话,再次刺痛了赖兴发的神经,也再次点燃了他心中的恶念。他想起了去年张丽的威胁,想起了自己的前科,想起了监狱里的生活,瞬间又失去了理智。他猛地冲上去,捂住了唐艳的嘴巴,然后死死地掐住了她的脖子,直到唐艳停止呼吸,再也没有了挣扎。

杀害了唐艳之后,赖兴发又开始想办法藏匿尸体。可这一次,他发现,门卫室门口的下水道夹层里,已经藏了张丽的尸体,空间已经不够了,再也塞不下另一具尸体。

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,他想起了门卫室内部的那个下水道井盖。那个井盖,更不会有人去打开它。于是,赖兴发就把唐艳的尸体,塞进了门卫室内部的下水道夹层里。

这个藏尸地点,离他的卧室仅有一墙之隔,也就是说,从那天起,赖兴发每天都和两具尸体共处一室,白天在门卫室值守,晚上就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睡觉。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,可赖兴发,却仿佛习以为常,依旧若无其事地生活、工作。

他为了防止有人发现这个秘密,特意用水泥,将门卫室内部的下水道井盖,牢牢地封死了,他以为,这样一来,就永远不会有人发现里面的尸体,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。

又过了一年,也就是2006年,第三个受害者,38岁的谢芳,出现了。

谢芳当时在德阳市区打工,租住在别的地方,偶然间,她认识了赖兴发。谢芳长得不算漂亮,但很会说话,也很会讨好别人。她知道赖兴发孤苦伶仃,没有亲人,就经常来找赖兴发聊天,对他嘘寒问暖,偶尔也会给她带一些吃的。

赖兴发这辈子,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关心过,尤其是被一个女人这样温柔地对待。很快,他就被谢芳迷得晕头转向,对谢芳言听计从,把她当成了自己的“精神寄托”。他甚至觉得,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陪伴自己的人,终于可以摆脱孤苦伶仃的生活了。

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,谢芳开始向赖兴发借钱。一开始,只是借一些小钱,赖兴发都毫不犹豫地借给了她。可后来,谢芳的胃口越来越大,她告诉赖兴发,自己老家的房子坏了,需要1000块钱来修房子,让赖兴发借给她。

赖兴发当时的工资,依旧很微薄,根本没有1000块钱。他向谢芳解释,说自己没有这么多钱,让她再等等,或者少借一点。可谢芳根本不听,依旧坚持要1000块钱,并且对着赖兴发大发脾气,语气里满是威胁。

谢芳说:“你必须借给我1000块钱,不然,我就去告你,告你对我做了不好的事,让你再次坐牢,让你身败名裂!”

又是同样的威胁,又是同样的话语。这句话,彻底击溃了赖兴发的心理防线,他心中的恶念,再次被点燃。他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曾经视若珍宝的女人,此刻却觉得无比的陌生和可恨。他想起了张丽,想起了唐艳,想起了自己两次被威胁的场景,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。

他冲了上去,捂住了谢芳的嘴巴,使劲地掐住她的脖子,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直到谢芳气绝身亡。杀害了谢芳之后,赖兴发没有丝毫的愧疚和后悔,他只是冷静地将谢芳的尸体,塞进了门卫室内部的下水道夹层里,和唐艳的尸体放在了一起。

谁也没有想到,一个年过半百、看起来老实本分的门卫老头,竟然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连环杀人凶手;谁也没有想到,他竟然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,连续杀害了三名女性;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他竟然和这三具尸体,在同一个门卫室里,共处了好几年的时间。

赖兴发自己也承认,每天和三具尸体居住在一起,说不害怕,那是骗人的。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,当小区里的居民都已经熟睡,门卫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,他的眼前,总会浮现出张丽、唐艳、谢芳三个人临死之前的样子,她们的眼睛圆睁着,脸上带着痛苦和恐惧,仿佛在向他索命。

那些日子,他每天都睡不好觉,经常被噩梦惊醒,醒来之后,浑身是汗,心脏不停地跳动,那种恐惧和不安,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。他也知道,纸终究包不住火,总有一天,这些尸体会被人发现,而他,也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
根据赖兴发的供述,他杀害这三名女性的原因,都是因为她们向他借钱,遭到拒绝后,用同样的话语威胁他,说要告他做了出格的事,要把他送回监狱。他害怕再次坐牢,害怕失去自己唯一的安稳生活,所以才会一时冲动,杀害了她们。

赖兴发还说,这三名受害者,都很贪财,一次次地向他借钱,得寸进尺,最终才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。可这些话,都是赖兴发的一面之词,死无对证。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,到底是受害者贪财威胁,还是赖兴发故意引诱、伤害她们,大概只有赖兴发自己知道了。

但无论如何,赖兴发杀害三名女性的事实,是不争的事实。他无视法律,无视生命,残忍地剥夺了三名无辜女性的生命,将她们的尸体藏在阴暗潮湿的下水道里,手段极其残忍,性质极其恶劣,给受害者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,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。

这起案件,也给所有的人,尤其是独身女性,敲响了警钟。出门在外,一定要保护好自己,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“善意”,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的帮助,更不要轻易和陌生人独处,尤其是那些看起来老实本分、年龄较大的人,更不能放松警惕。

赖兴发之所以能轻易地接近这三名受害者,并且将她们引诱到门卫室,进而实施杀害,就是利用了她们身处困境、孤立无援的心理。他假意关心,假意帮助,博取她们的信任,然后一步步将她们推向死亡的深渊。而当他无法满足她们的要求,遭到威胁时,就选择了用最残忍的方式,掩盖自己的罪行。

赖兴发的行为,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藐视,是对生命的极度不尊重。他以为,只要把尸体藏起来,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,就可以高枕无忧,可他不知道,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,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最终,赖兴发因故意杀人罪,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