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9章 风把她的话吹散了(1/2)
你走吧。
我真的累了,累了,累了。
爱没用,恨也没用,忘不掉最没用。
从今往后,“亲爱的”这三个字,我再也听不得了。
——题记
那个男人的微信头像是一辆黑色奔驰的方向盘,真皮包裹,阳光打在仪表盘上,镀铬圈反出一道刺眼的光。他说那是他的日常座驾,“代步而已,不值几个钱”。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,久到手机屏幕自动熄灭,又在黑暗里亮起来——我还没回他消息。
他说他叫程远洲,三十八岁,做建材生意,离异三年,有个女儿跟了前妻在澳洲。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发了条语音,声音很低,带着那种中年男人特有的疲惫和温柔交杂的质感,像是被砂纸打磨过的木头,摸上去粗糙,但你知道那是真的。
“你累不累?”
他问我。晚上十点四十七分,我刚洗完澡,头发湿漉漉地搭在肩上,水珠顺着发尾滴在睡衣胸口,洇出一小片深色的圆。我靠在床头,把手机举到眼前,光线刺得眼睛疼,但我还是把那句话翻来覆去看了三遍。
你累不累。
多久没人这么问我了?我前夫赵志鹏最后一次问这话大概是六年前,那时候我还在他公司帮忙管账,年底忙到凌晨两点,他在隔壁屋子打游戏,隔着墙喊了一句“还不睡”。那不是关心,那是嫌我键盘声吵着他了。
离婚四年,我身边的人分成两类:一类是公司里喊我“田姐”的下属,一类是家里催我“赶紧再找一个”的亲戚。没人问我累不累。连我自己都不问了。每天早上六点五十闹钟响,挤地铁,打卡,开晨会,处理报表,应付总部那些没完没了的考核指标,晚上加班到七八点,回家随便煮碗面,刷半个小时短视频,睡觉。日复一日,像一台被设定了程序的机器,连崩溃都得挑时间——最好是在周五晚上,因为周六不用上班,哭肿了眼睛还能敷一天冰袋补救。
可程远洲问我了。
他说他懂我的累。“一个女人在职场打拼,不容易的。”他说这话的时候,我正坐在公司茶水间吃午饭,一份十五块的外卖盒饭,青椒肉丝盖浇饭,肉丝少得可怜,青椒倒是切得豪迈。我旁边坐着林雨薇,市场部新来的小姑娘,九八年生的,扎着丸子头,正对着手机傻笑,屏幕上是她男朋友发来的猫猫表情包。
我突然就酸了。
不是因为羡慕她有男朋友,而是因为我发现,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对着手机傻笑过了。我跟赵志鹏离婚的时候,连法院调解员都说“你们这过得没意思”。可不是没意思吗?结婚十年,他从没给我发过一条超过十个字的消息,最长的记录是“今晚不回来吃”,还是因为我要等他做饭,怕煮多了浪费。
而现在,程远洲每天给我发早安晚安,问我吃了没,提醒我天冷加衣,下雨带伞。他甚至知道我的生理期——我自己都没告诉他,是他从我说“肚子不太舒服”里猜出来的。第二天,同城快递送来一个暖宫贴和红糖姜茶,包装精致,还附了张手写卡片:“照顾好我的女孩。”
我的女孩。
四十岁的女孩。说出来我都觉得可笑,可我就是被这句话击中了,像一颗子弹打在最柔软的地方,那里早该长出老茧的,可不知道为什么,它还是那么嫩,一碰就疼,一疼就忍不住想哭。
林雨薇后来跟我说:“田姐,网恋不靠谱的,你见过他本人吗?”
我说见过的。我们第三天就见了一面,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。他穿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,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,皮鞋锃亮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身上有股淡淡的木质香水味。他比我高半个头,笑起来眼角有细纹,但很好看,是那种让你觉得“这个男人经历过故事”的好看。
他给我带了礼物——一条爱马仕的丝巾,橘色的盒子扎着黑色的丝带,放在桌上时旁边桌的女孩眼睛都直了。我没敢收,他笑着说:“拿着吧,不值几个钱,就是觉得这个颜色衬你。”
这个颜色衬你。他是怎么知道的?我那天穿了件橘红色的大衣,去年在奥特莱斯打三折买的,原价两千多,折后七百九十九,我想了好久才下定决心。那是我衣柜里最贵的一件衣服,平时不舍得穿,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就穿上了——也许是我花了四十分钟对着镜子试了六套衣服,最后选了这件,因为我觉得第一次见面,我应该让他看到一个“好一点的我”。
不是最好的我,是好一点的。好到值得被人好好对待的那种。
我收下了那条丝巾。回家以后把它放在枕头旁边,睡前摸一摸,醒来摸一摸,丝滑的触感让我觉得不真实,像在做梦。我甚至上网查了怎么辨别爱马仕真伪,按照教程看了走线、看了烫金、看了防伪标,越看越觉得是真的。一个随手送我几万块丝巾的人,怎么会骗我呢?
程远洲说他最近接了个大项目,在城东的开发区,投资额八千万,需要垫资。“现金流有点紧,”他在电话里叹了口气,“不过熬过这俩月就好了,等项目验收完,工程款一到账,我请你出国玩,你想去哪?马尔代夫?还是欧洲?”
我说我不想去那么远,国内转转就挺好。他说不行,“你辛苦了大半辈子,该享受享受了,以后有我在,你不用再那么累了。”
以后有我在。
这句话让我哭了。不是那种嚎啕大哭,是那种眼泪一串一串往下掉,但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哭。我坐在出租屋的沙发上,怀里抱着抱枕,电视开着,放什么我没注意,手机屏幕上是他的聊天框,他还发了个月亮的表情符号。窗外的风吹得防盗网哐哐响,楼下的流浪猫叫得像婴儿在哭,可那一刻我觉得全世界都安静了,只剩下那句话在我脑子里一遍一遍地转。
以后有我在。
我想起赵志鹏。我们刚结婚那会儿,他也说过类似的话,“以后我养你”。后来呢?后来他确实养了,养了五年,从我把嫁妆拿出来给他创业开始,到他把公司做起来、赚了钱、换了车、开始嫌我“不会打扮”“带不出手”为止。再后来,他跟他的会计搞在了一起,那个女人比我小三岁,比我瘦,比我化得一手好妆,能在饭局上帮他挡酒,能在牌桌上帮他哄客户。我不行,我只会算账,算他的钱是怎么从六位数变成七位数,再变成八位数的。我帮他算了十年的账,最后他把我的账也算清楚了——离了吧,给你八十万,房子是我的。
八十万。
十年的婚姻,值八十万。
我签字的时候手没抖,因为手抖是电视剧里的情节,现实中人的手不会抖,只会冷。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冷,穿再多衣服都暖不过来。我拿着那张银行卡走出民政局的时候,天阴着,风很大,我把围巾往上拢了拢,路边一个卖烤红薯的大爷喊了我一声“姑娘”,问我要不要买个红薯暖暖手。
我买了一个,捧在手里,烫得掌心通红,眼泪啪嗒啪嗒掉在红薯皮上,很快就被热气烘干,留下一小块深褐色的印记。
大爷多看了我两眼,没说话。
那是四年前的事了。
四年里我用那八十万的一半付了这套小房子的首付,剩下的四十万存在银行里,每个月工资还完房贷刚好够生活,偶尔能存个几百块。日子过得紧巴巴,但我知足。至少这房子写的是我的名,不会再有人能把我从里面赶出去。
我把这些事讲给程远洲听,是在我们认识的第五天。那天风很大,他开车来公司接我下班,带我去吃日料。包间里很安静,只有寿喜烧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,他坐在我对面,听我说这些的时候始终没说话,倒是我自己说着说着红了眼眶,觉得不好意思,低下头去擦眼泪。
他的手伸过来,越过那块冒着热气的铸铁锅,轻轻覆在我的手背上。他的手很大,指节分明,手心干燥温暖,指甲修得整整齐齐,没有涂任何甲油,干净得像医院里的外科医生。
“以后不会了。”他说,声音很轻,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,“以后我不会再让你哭了。”
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,但这回是甜的,甜的。
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,在楼下停了好久。车里的暖风开着,音响里放着一首我没听过的英文歌,女声慵懒沙哑,像在耳边呢喃。他的手指搭在方向盘上,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,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摆动,雨不大,细细密密的,像有人在天上筛沙子。
“上来坐坐?”我问。
问完我就后悔了。太快了。我四十二了,不是二十二,二十二岁的女孩可以冲动,可以犯错,可以第二天早上后悔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。四十二岁的女人不行,每一个选择都要为后果负责,尤其是感情上的选择,因为你没有那么多时间重新来过了。
可他笑了,摇头,“今天太晚了,你早点休息。改天,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
改天。
我多喜欢这个词。它意味着还有明天,还有后天,还有无数个可以期待的以后。
回到家里,我洗了澡,躺在床上,手机屏幕亮起来,是他发来的消息。
“到家了吗?”
到了。
“早点睡,晚安,明天见。”
明天见。三个字,我从头到脚暖了一遍,像泡了一场温泉,每个毛孔都舒展开来。我想起程远洲说的一句话——“我们在一起,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。”
长着呢。四十岁以后的时间,是用减法过的,可那一刻我觉得,老天爷把前面欠我的那些年,一笔一笔,全还给我了。
第六天,他跟我提了那笔钱。
“项目上有个紧急的款项要付,”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,“下家那边的支票要周一才能到账,中间差了三天,我手上现金不够,你能不能先帮我周转一下?就四十万,周一一到账我马上还你。”
四十万。我的全部积蓄。
心脏跳得很快,快到我能听见自己耳膜在震动。我没有立刻答应,也没有拒绝,我在电话这头沉默了大概有十秒钟,然后说:“我考虑一下。”
“行,不急,你想好了跟我说。”他说不急,可我没听出他有任何不耐烦。他甚至补了一句:“你别有压力,实在不行我去找别人。”
找别人。他是有“别人”可以找的。一个做八千万项目的老板,社交圈里难道连个借四十万的人都找不到?为什么要找一个认识了不到一个星期的女人?
这个问题在我脑子里转了一整晚,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我已经有了答案。他找我是因为信任我,因为他觉得我们是一家人了,因为他说的那句“以后有我在”是真心的,所以他才愿意把自己的困境暴露给我,才愿意在我面前示弱。一个男人愿意在一个女人面前示弱,说明他真的把她当自己人了。
我是不是很傻?很傻很傻。
傻到以为这世上真的会有一个人,不是因为你的钱,不是因为你的身体,不是因为你好骗,而是真真切切地,想要和你一起过日子。
我取了钱。
银行柜员是个年轻女孩,刘海遮住了半张脸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她看了一眼我填的转账单,又看了我一眼,欲言又止。我问她怎么了,她摇摇头说没什么,低头操作,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。可是转账凭证打出来以后,她忽然抬起头,认认真真地看着我,说了一句:“姐,这个收款人你认识吗?”
我很想说认识。可那一刻我犹豫了,因为“认识”这个词的分量太重了——我认识他吗?我认识他的脸,认识他的声音,认识他身上木质香水的味道,可我认识他的过去吗?认识他的家庭吗?认识他在跟我聊天的那些夜晚,关掉对话框以后去了哪里、见了谁、说了什么吗?
“认识的。”我说。
柜员没再问,把凭证递给我,上面写着收款人:陈旭东。不是程远洲。她说因为对公账户需要公司名转账,这是他们公司的财务,姓陈,你放心,都一样的。
一样的。
我在那张转账单上签了名,工工整整写下“田颖”两个字。签完我把笔放下,忽然想起很多年前,我在结婚登记表上签字的时候,也是这种感觉——心脏跳得很快,手有点抖,但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:没问题的,这是一个对的决定。
我不知道的是,那个声音骗了我两次。
转账以后,程远洲的消息来得更勤了。他甚至给我发了一段视频,是他站在工地上拍的,远处是塔吊和脚手架,他穿着安全背心,戴着黄色安全帽,对着镜头笑,“你看,这就是咱们的项目,下个月主体就封顶了。到时候我带你来看,你站在最高层往下看,整座城都在你脚下。”
我把那段视频看了五遍。不是因为内容有多精彩,而是因为他在说“咱们的项目”的时候,眼神里有一种光,那种光让我觉得,他不是在画饼,他是真的在规划我们共同的未来。
第七天。
他的电话打不通了。
一开始我还以为信号不好,又拨了两遍,提示音从“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”变成了“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”。空号?早上还能打通,怎么到了下午就成了空号?
心跳漏了一拍,然后疯狂地加速,快到我不得不把手撑在办公桌上,弯腰大口大口地喘气。林雨薇从我身边走过,问我怎么了,我说没事,胃不舒服,去趟药店。
我去了。但不是去药店,我去了程远洲说过的那个工地。
没有工地。
城东开发区倒是有不少在建项目,可没有一个是他的。我问了门卫,门卫大爷看了他发我的那些照片,摇头说这不是我们这儿的,“你瞅这塔吊,牌子都不对,我们用的是中联的,这是徐工的,不是一家。”
我站在那扇铁门前,烈日晒得头皮发疼,脚下是还没来得及硬化的土路,风一吹灰扑扑的。我掏出手机翻他的朋友圈,三天可见,他设置了三天可见。我什么都看不到。
我又翻了我们的聊天记录,从头到尾,一万三千多条消息,从“你好”到“以后有我在”,翻得我手指发酸。翻到最后我忽然发现一个问题——他没有发过一张跟朋友或者家人的合照。他的朋友圈里全是风景、车子的方向盘、办公室的落地窗、健身房的跑步机,没有一张照片里出现第二个人。
我当时为什么没有注意到?为什么?
因为我太高兴了。高兴到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,高兴到觉得所有的不合理都能用“他就是这样的人”来解释。他就是这样的人——不爱拍照,不爱社交,不喜欢热闹,只想跟喜欢的人待在一起。多完美的设定,完美到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。
现在想来,确实是为我量身定做的。
他研究过我。他知道我需要什么——一个温柔的、体贴的、有经济实力的、不嫌弃我离过婚带过孩子的男人。他知道我害怕什么——再次被抛弃、被欺骗、被当成一个用完就扔的抹布。他甚至知道我渴望什么——被人叫“我的女孩”,被人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,被人认认真真地爱一次。
四十岁以后的爱,不是因为你是你,而是因为你手里的那张存折。
不,也许更残忍——是因为你手里的那张存折,好骗。
报警那天,公安局的大厅里挤满了人。我排了四十分钟的队,轮到我时,接警的民警是个年轻小伙子,听我讲完以后表情没什么变化,只是让我把材料留下,“我们会调查的。”
“多久能有结果?”我问。
“不好说,你回去等通知吧。”
等通知。又是等。
我走出公安局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门口的灯箱把“为人民服务”五个字照得雪亮,我站在那排字底下,翻出手机,最后一次点开了程远洲的微信头像。
灰色。
他换头像了。那个方向盘的照片没有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纯灰色的图,什么都没有。我点进他的朋友圈,一片空白,只剩一条横线。
他把我的世界删得干干净净,就像他从没来过一样。
可我手机里那一万三千多条聊天记录呢?我枕头底下那条爱马仕丝巾呢?我那张少了四十万的银行卡呢?它们都在,它们像一把把刀,插在我最软的地方,每呼吸一下就疼一次。
林雨薇后来帮我查到,那种骗局叫“杀猪盘”。他们说骗子的套路就像养猪,先给你喂糖,把你喂得又肥又甜,然后一刀下去,干干净净。他们说那些骗子有剧本,有团队,有专门的话术库,你的一切反应都在他们的预料之中,你流的每一滴眼泪都是他们KPI的一部分。
他们说那个男人可能根本不是三十八岁,不是做建材生意的,不是离异,没有女儿在澳洲。他可能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坐在某个东南亚国家的一间小黑屋里,面前摆着七八部手机,每部手机里都有一个像田颖这样的女人。他同时跟七八个人谈恋爱,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复制粘贴的,那个“你累不累”可能同时发给了六个人,每个人收到的表情包都不一样,因为团队里有人专门负责研究每个人的喜好。
下雨了。
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,风把窗户吹得哐当哐当响,我坐在床上,把那条爱马仕丝巾从枕头底下抽出来,对着灯看了很久。橘色的,确实很衬我。他眼光真好。
然后我把它叠好,放进衣柜最深处,塞在一件冬天穿的羽绒服口袋里。
扔不掉。
就像我扔不掉赵志鹏送我的那条银项链一样,扔不掉就是扔不掉,不是因为东西值钱,是因为那些东西上面附着了我的一部分,我把它们扔了,就等于把那一部分的自己也给扔了。
我还剩多少部分可以扔?
第二天上班,公司里有人开始传闲话。这种事瞒不住的,你去银行转了四十万,柜员多看了你两眼,消息就长了翅膀。财务部的刘姐第一个跑来问我,“田颖,听说你被人骗了?网上那种?”
我没说话。
她又问,“多少钱?到底多少钱?”
我看着她,那个“四十万”卡在喉咙里,怎么都吐不出来。不是因为丢人,而是因为说出来以后,这件事就变成真的了。只要我不说,它就还可以是一场梦,一场还没醒过来的噩梦。
可刘姐是个消息灵通的人,“四十万”这三个字最终还是从别人嘴里蹦了出来。很快就传遍了整栋楼,食堂里有人议论,电梯里有人在说,甚至连总部下来检查的领导都听说了,把我叫去办公室谈了一次话,大意是“工作不要受到影响”。
不会的。我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,因为我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这份工资。房贷还要还十八年,四十万存款已经没了,我连生病都不敢,哪还敢让工作受影响?
我照常上班,照常开晨会,照常处理报表,照常加班到七八点。唯一不同的是,我不再跟任何人说笑了。以前中午吃饭我还会跟林雨薇她们聊聊八卦,现在我就一个人端着饭盒坐到角落,吃完就趴在桌上眯一会儿。
林雨薇来跟我说话,“田姐,你没事吧?”
没事。
“你要不要去看看心理医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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