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7章 番外:沈朝宗的爱情(2/2)
归队前的那段时间,方小棠不止一次跟他说过,她想过简单的生活,不希望他总在危险的任务里出生入死。
他当时没有太在意,觉得这只是恋人之间寻常的担忧,现在回想起来,她每次说这些话的时候,眼睛里都有一种他读不懂的东西。
那种东西不是害怕,不是担忧,更像是一种绝望——一种对注定会失去的绝望。
他明白了。她无法接受他的职业,无法接受一个随时可能回不来的人做伴侣,所以她选择了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抽身而退。甚至连孩子的事情,也许在她看来都是一种错误。
她决定纠正这个错误。
这个念头在他的脑海里扎了根,随着时间推移越长越深,最后变成了一根横亘在心头的刺。他开始给自己找借口不去找她,反正也找不到,找到了又能怎样呢?她还是不会接受他的职业。
七年。
两千五百多个日夜。
沈朝宗从少校升到了上校,从陆航团的副大队长变成了大队长,他飞过的航线连起来能绕地球好几圈,执行过的救援任务数都数不清。
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,不给自己留任何空闲去回想那些不该再被想起来的往事。
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刻,在深夜的宿舍里,在异乡的酒店里,在某个和昆明有着相似气候的城市降落的时候,他会忽然想起那个穿着浅蓝色棉布外套的女人,想起她说“山里的晚霞很好看”时的语气,想起她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把脸贴在他后背上的重量。
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了。
直到那个冬天的傍晚,在北京,他执行完任务返程途中临时被通知去驻军医院做一个体检。
他本来想拒绝,但上级说是例行要求,他只好去了。医院的门诊大厅里全是人,他拿着一叠表格在各个科室之间转来转去,最后一项是抽血,他在采血窗口外面排队,前面还有七八个人。
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,目光忽然被走廊尽头的诊室门口贴着的一张名字牌吸引了。上面印着三个字:方小棠。
他的心脏先是猛地缩紧了,然后开始剧烈地跳动。他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五秒钟,然后大步走了过去。走廊不长,但那段路他觉得自己走了很久,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云上,不真实得可怕。
诊室的门虚掩着,他推门进去的时候,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正背对着门口在柜子里找东西。她比七年前瘦了一些,头发剪短了,但仍然扎在脑后,露出的脖颈线条纤细而脆弱,像一段瓷器。
“方医生,”他的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,“有病人。”
她转过身来,手里拿着一管试剂,目光落在门口这个穿迷彩服的男人身上。试剂从她手里滑落了,在地上摔得粉碎,碎裂的声音在安静的诊室里响得像一声枪响。
沈朝宗看着她。七年的时光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,眼角有了细纹,嘴唇也没有从前那么丰润了,但那双眼睛没有变,还是那种很深很静的黑色,像是山里的夜晚。
那双眼睛正看着他,从震惊到不敢置信,从不敢置信到某种他看不懂的复杂情绪,最后缓缓地沉淀下来,变成了一种近乎哀伤的东西。
“沈朝宗。”她说。
不是问句,是陈述句。好像她等了七年,等的就是这一刻,就是有足够的证据来告诉自己,他真的来了。
“七年了,”沈朝宗说,声音压得很低,他怕自己声音一大就会控制不住情绪,“方小棠,你欠我一个解释。”
她张了张嘴,七年的光阴在那一瞬间断了线,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。
诊室的门在这时候被从外面推开了,一个护士探进半个身子来:“方医生,七号床的小朋友非要找您,谁都哄不住,您能不能……”
方小棠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,低下头说了句“我马上来”,快步往外走去。
走到门口的时候,她停了一下,没有回头,但声音清清楚楚地传进了沈朝宗的耳朵里。
“下班以后等我。”
沈朝宗在那个走廊里等了三个小时。
和七年前在昆明的那个夜晚一样,他坐在走廊的长椅上,听着医院特有的种种声音由喧嚣归于沉寂,看着窗外的天光从明亮变成昏黄再变成彻底的黑暗。
不一样的是,七年前他等的是一个不确定的答案,而今天,他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要被摊开在阳光下了。
晚上九点多,走廊尽头响起脚步声。
方小棠走过来的时候已经把白大褂脱了,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和一条深色的裤子,手里拎着一个很旧了的帆布包。
她在他面前站定,和七年前在急诊科外的那次一样,低头看着他,眼睛里有一种很疲惫但很平静的光。
“走吧,”她说,“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。”
他们去了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面馆,方小棠很大声地点了两碗面,加了很多辣椒,沈朝宗记得她从前不怎么吃辣的。
她吃面的速度很快,像是在赶时间,沈朝宗坐在对面看着她,一句话也没说,等着她吃完,等着她开口。
面吃完了,她也沉默了。她低着头用筷子戳着碗底剩下的几根面条,动作机械而茫然。
沈朝宗伸出手去,握住了她的手腕。
她猛地抬起头来,眼眶红了,但没有哭出来。
七年前她就是这样,眼泪会红了眼眶,但永远不会掉下来。
沈朝宗从前觉得这是一种坚强,现在忽然觉得,也许不是坚强,也许是她早就习惯了把所有的眼泪都往心里咽。
“沈朝宗,”她的声音终于出现了裂缝,那道裂缝从她的嘴唇蔓延到她的眼睛,再蔓延到他的胸腔里,像地震时龟裂的土地一样迅速蔓延开来,“有一个儿子,他叫崇信。沈崇信。
今年六岁了,上小学一年级。他长得很像你。”
沈朝宗的世界在那一瞬间天翻地覆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崇信,”她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,每个字都像是从她心口上剜下来的血肉,“你走以后第三十七天,我生下来的。
早产了,在保温箱里住了一个月。
后来我不告而别,不是因为你的职业,不是因为任何那些你以为的原因。
是因为我妈妈,因为我弟弟,因为那些我从来没有跟你说过的……债。”
她的声音终于撑不住了,像一面被风雨侵蚀太久的墙,轰然倒塌。
那些藏在眼睛里七年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,大颗大颗地砸在桌面上,砸在面碗里,砸在沈朝宗握住她的那只手上。
“什么债?”沈朝宗的声音是哑的。
“我弟弟开车撞了人,对方要一百万私了,不然就报警送他去坐牢。
我妈把老家的房子卖了都不够,我那时候才刚刚工作不到两年,哪里来那么多钱?
正好有一个私立医院的老板找到我,说你如果愿意签五年的合同,可以一次性预付六十万。五年,沈朝宗,五年。那个合同里还有附加条款,入职前三个月内不能怀孕……”
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停了一下,用力闭了闭眼睛,像是在阻止更多的眼泪流出来,但眼泪根本不听她的话。
“我告诉你我要个孩子的那天晚上,我刚刚接到了那个老板的电话,他说合同下周一签。我没有告诉你,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,朝宗,我马上就要被人买走了,一次意外怀孕会让我背上三十万的违约金,那三十万就算把你全部的身家都垫进去也填不满。”
沈朝宗的手在发抖。他在战场上见过最残酷的场面都不曾发抖的手,此刻抖得像风中的树叶。
“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
方小棠笑了,那个笑容比哭还难看,像是一朵被霜打了的花,勉强撑开最后几片花瓣。
“告诉你又怎样?你一个当兵的,一个月的工资才多少?你去哪里给我凑三十万?你去找你那些战友借钱?还是你去跟你的上级打报告说你的女朋友欠了一屁股债,能不能提前预支你下半辈子的薪水?沈朝宗,你太好懂了,你一定会这么做的。但我不想拖累你,不想让你为我的烂摊子买单。所以我想,算了,我把自己卖给那个私立医院五年,把债还了,你回你的部队,把一切恢复原状。但我没想到……我会怀孕。”
她把最后一句话说得很轻很轻,轻得像是怕被谁听见。
“验孕棒上出现两条杠的时候,我觉得老天爷在跟我开一个天大的玩笑。我犹豫了一天一夜,要不要告诉你。最后我想,不管怎么样,这个孩子是你的,你有权知道。我鼓起勇气打电话给你,信号很差,我刚说了句我怀孕了,你就说你接到了紧急任务要归队,让我等你回来。”
“我等你回来,沈朝宗。我等你回来告诉你,对不起,我签了那个合同,我已经欠了三十万的违约金了,我把自己卖给了一家私立医院五年,我会带着你儿子在那个见鬼的地方待五年,五年以后我出来,如果你还愿意要我的话。
但你没有回来。
你先失联了,那一个月里我给你打了不下两百个电话,全都告诉我无法接通。我找不到你,我找不到任何可以联系到你的方式。
我以为你出事了,我以为你牺牲了,我每天都抱着那个还没隆起来的肚子求老天爷开恩。后来你的电话能打通了,但我不敢接了。
因为我已经办好了离职手续,已经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,已经买好了去外省的火车票。
我只要一接你的电话,我所有的决心都会像沙子做的城堡一样碎掉。我不能让你找到我,你一旦找到我,我就走不了了。
但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死了。所以我让我妈什么也别跟你说,让你以为是我主动离开的,让你以为我是一个翻脸无情的女人。至少这样,你不会太难过,不会太自责。你只会恨我,恨一个人比想念一个人要轻松得多,你知道的。”
她终于说完了所有的真相,像一个溺水的人终于被冲上了岸,整个人脱力地靠在椅背上。
面馆里没有别的客人了,老板娘在柜台后面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,橘黄色的灯光照在方小棠苍白的脸上,她看起来像一个刚从战场上撤下来的士兵——浑身是伤,但还活着。
沈朝宗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他舌头上像打了一个结,所有的语言都被堵在喉咙里。他只能伸出手去,一点一点地,把她还放在桌面上的那只手包进自己的掌心里。
她的手指凉得像冰。
“那个私立医院,”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,“你待了多久?”
“四年半。”方小棠说,“比合同上少待了半年,因为崇信发高烧昏迷住院,我请了太多次假,医院那边跟我解约了。违约金从我剩下的薪水里面扣的,我已经还完了。”
“你妈妈呢?你弟弟呢?”
“妈妈去年走了,胃癌发现得太晚了。弟弟去外地打工了,偶尔打一通电话回来,过得不太好,但还活着。”
她的语气又恢复了那种平淡的调子,像是在念一份病历报告。
沈朝宗忽然间无比痛恨这种平淡,痛恨她为什么会把这么多年的苦难用一种叙述病程的语气讲出来,好像这些事不是发生在她身上,好像那个独自生下孩子、独自面对巨额债务、独自在异乡熬过一千六百多个日夜的人不是她,而是某个跟她毫不相干的陌生女人。
“方小棠,”他说,“你看着我。”
她抬起眼睛来看他。
他看着那双七年未见过的眼睛,那里面盛着一条长河,从二十四岁流到三十一岁,流过绝望流过挣扎流过孤独流过坚强,最后流到他面前,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面馆里,在这个深夜的橘黄色灯光下,终于汇成了一片海。
“你儿子叫沈崇信,”他说,“朝宗,崇信。”
方小棠的睫毛颤了一下。
“崇信是对长辈的尊敬和信仰,这是你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意思。但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意思,”他的手收紧了,把她整只手都包裹在自己的掌心里,“崇信,崇拜,相信。你崇拜过谁吗,方小棠?你相信过谁吗?”
她没有回答,但她也没有抽回手。
沈朝宗深吸了一口气,窗外北京冬天的风刮得正紧,面馆的玻璃门上蒙着一层白雾。
“从今天起,你给我相信一件事,”他说,“你欠的债我来还,你受的苦我今天才晓得,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,我跟你算不了账。我只有一个问题要问你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你当年买的那张火车票,终点是哪里?”
方小棠张了张嘴,犹豫了好一会儿,最后说了一个城市的名字。
沈朝宗点了点头。那个城市离北京很远,坐火车要一天一夜。一个小县城,没有机场,不通高铁,是他从前执行任务都不会去的那种地方。
他站起身来,掏出一张纸币压在面碗底下,然后朝她伸出另一只手。
“走,”他说,“回家。”
方小棠坐在那里没有动。她看着灯下那只伸向她的手,那只手虎口有茧,指节粗大,是长年握操纵杆握出来的。
那只手曾经在滇西的山路上扶起过一个重伤的士兵,曾经在昆明的夜晚牵着她走过一条又一条开满蓝花楹的街道,曾经在七年前的那个秋天松开了她,不是因为他想松开,而是因为他以为她不想被牵着了。
她慢慢地伸出手去,指尖触到他掌心的那一刻,七年所有的疼痛都像退潮的海水一样涌了回去,留下的是一片平坦而坚实的沙滩。
她握住了他的手。
沈朝宗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,她撞进他怀里的那一刻,他终于做了七年前在昆明就想做但没有做的事——把双臂合拢,将她整个人紧紧地箍在怀里,用他全部的力气,好像他抱住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他这七年里所有失去的时间。
面馆的门被推开,冷风呼地灌进来,方小棠在他怀里哆嗦了一下。他把外套拉开来,将她裹了进去。
她闻到了阳光晒过之后迷彩服上残留的气息,干燥的,温暖的,像高原上那种能把一切水分都蒸发的强烈的阳光。她闭上眼睛,把脸埋进他的胸口,七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不用再撑着了。
北城夜风从西山刮过来,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,忽然就温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