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言情 > 影综:我在韩剧做有钱人 > 第604章 过渡篇24

第604章 过渡篇24(1/2)

目录

百新国的首都汉水城,有一条江穿城而过。江南岸是鳞次栉比的高楼,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射着冷白色的光,这里是新贵们扎堆的地方——科技新贵、金融新贵,靠着自己打拼上来的那一批人,喜欢住在南岸,因为这里代表着“新”,代表着跟过去划清界限。江北岸则是另一番景象,低矮的院落、老式的洋楼,住在那里的被杨程月称为“老混蛋”——靠着早年那些军阀扶持起来的老钱家族,盘根错节,根基深厚,但吃相难看。

杨锦天的公寓在南岸,买的时候就看中了这里的视野。整栋楼不算最高,但位置好,恰好卡在江湾的弧顶,从阳台上看出去,汉水城的全景像一幅展开的画卷。他当初买下这一层就是打算做客房用的,有客人来就安排住在这里,不用挤在自己那一层。李德宗和莱昂诺住了几天,每天早上醒来拉开窗帘,就是江面上薄雾笼罩的北岸古建筑群,灰瓦白墙,飞檐翘角,在晨光里像一幅水墨画。

这天早上杨锦天没课,难得清闲。他让人在天台上摆好了茶具,自己泡了一壶茶。他喝茶的习惯跟老一辈不一样,不喜欢太苦的,茶叶只放一点点,冲出来的茶汤是淡淡的琥珀色,入口清甜,回甘很轻。李德宗和莱昂诺的口味也差不多,三个人坐在一起喝茶,没有人嫌弃茶太淡。

天台上摆着三把藤椅,一张小方桌,桌上的茶壶冒着细细的白气。早晨的风从江面上吹过来,带着水汽和远处早市的人声,不冷不热,刚好让人觉得舒服。莱昂诺靠在藤椅上,手里捧着茶杯,眼睛看着江对岸的北岸城区,表情有些恍惚。这几天他经历的事情太多了,从被杨锦方袭击到杨程月出手相救,从杨锦成担保到杨锦天的收留,每一件都像是被人推着往前走,来不及想清楚就已经过去了。现在坐在这里,茶是温的,风是轻的,周围很安静,他才终于有了一点喘息的余地。

杨锦天端着茶杯,看了一眼莱昂诺的表情,大概猜到了他在想什么。他喝了一口茶,放下杯子,用那种“这不算什么事”的语气开口了。

“其实那家伙本来就是记仇的。我小的时候也就说了他一句‘金毛仔’,结果他记仇记到现在,每次见面都要给我脸色看。”

李德宗和莱昂诺同时转过头来看着他。两个人的表情出奇地一致——白眼。那种“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”的白眼。

杨锦天被这两道目光同时击中,愣了一下。“怎么了?我说错什么了?”

李德宗把茶杯放下,看着他,三白眼里的意思很明确——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?他没有把话说出来,但那眼神已经把意思传达到了。莱昂诺更是直接,把脸转回去看着江面,嘴角微微撇了一下,那是一种“懒得跟你解释”的无奈。

杨锦天是土生土长的中原人。中原是什么地方?文化中心,政治中心,异人界的中心。中原人见过的大场面、大人物、大风大浪,是百新国这种小地方的人几辈子都见不到的。中原的异人圈子讲究的是实力、门派、传承,你实力够强,你师父够硬,你就能站稳脚跟。没有人会因为你长得不一样就多看你两眼,因为中原本来就是五湖四海的人汇聚的地方,什么样的人都有,混血在那里根本不算什么。

但百新国不一样。

李德宗的母亲是平行世界的百新人。他虽然在中原长大,但身上流着一半百新国的血。在中原没人会在意这个,可在百新国,本地人的排外情绪是刻在骨子里的。他们对外来者有一种本能的排斥,对混血儿更是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敌意。不是那种明火执仗的打杀,而是无处不在的、细碎的、像沙子一样磨人的歧视——看你的眼神不一样,对你的态度不一样,背后说你的闲话。你做得好了他们说你是靠外来的血统,做得差了他们说果然混血的就不行。

杨程月当年带着一批中原人来百新国谋生的时候,就看透了这一点。他把这些中原人聚集在一起,形成一个独立的社区,不跟本地人混居。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抱团排外,是因为不这样做的后果太麻烦了。百新佬发起疯来,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。

杨程月五十岁那年,真有一群家伙拿燃烧瓶攻击他们社区。那个年代百新国的政局混乱,本地势力对外来者的敌意到了顶点,有人觉得只要把这些中原人赶走,自己就能多分一杯羹。燃烧瓶从墙外面扔进来,砸在院子里,碎玻璃和火焰溅了一地。杨程月那天晚上刚好在家,老爷子没动刀没动枪,赤手空拳就出去了。第二天,那几个扔燃烧瓶的人躺在医院里,骨头断了好几根,脸上缠着绷带,连他妈都认不出来是谁。杨程月下手有分寸,没打死人,但每个人都记住了什么叫疼。

没过两年,那一届的大统领死了。死得挺惨的,不体面,不安静,不是什么寿终正寝。坊间有传言说跟杨程月有关,但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,那一年正好石油涨价了,国际市场上油价飙得离谱,所有依赖石油进口的国家都遭了殃。偏偏百新国被针对得最厉害,好像全世界都在跟它作对。这事绝对跟杨程月没关系,也跟杨程月那个被叫做“大户”的朋友没关系。真的没关系。

莱昂诺就更不用说了。他所在的世界,人权这种东西还没被发明出来。维斯特洛大陆上,血统就是一切,出身就是原罪。他父亲劳勃·拜拉席恩是国王,但他母亲杨似雪是来自东方的女人,一个被流放的家族的后代。在王宫里,在王座上,在贵族们的宴会上,永远有人在背后窃窃私语——“那个杂种”。这个词莱昂诺听过无数次,从会走路开始就听,听到耳朵起茧,听到从愤怒变成麻木,听到从麻木变成一把藏在袖子里的刀。

他第一次杀人,就是因为这个词。

那时候他大概十二三岁,在王宫里跟几个贵族子弟起了冲突。对方比他大好几岁,长得比他高半个头,身边还跟着两个跟班。那小子说了句“你不过是个杂种”,然后用那种居高临下的、等着看好戏的眼神看着他。莱昂诺没有骂回去,没有拔剑,直接冲上去,一拳一拳地打,把人按在地上,拳头砸在脸上,砸在鼻梁上,砸在眼眶上,骨头碎的声音和惨叫声混在一起。两个跟班吓得跑去找人了,等卫兵赶到的时候,那小子已经面目全非,满脸是血,牙齿掉了好几颗,一只眼睛肿得睁不开。莱昂诺被人拉开的时候,拳头还在滴血,他喘着粗气,眼睛通红,脸上的表情不像一个孩子,像一头被逼到绝路的野兽。

后来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劳勃。那个整天喝酒打猎的老国王听完之后,沉默了很久,然后笑了一声,说了一句话。那句话后来传到了莱昂诺耳朵里,他记了一辈子。

“这就是我的种。”

不像他的人很多——不爱喝酒,不爱打猎,不爱在女人堆里打滚。但发起疯来,那股不管不顾的劲头,跟劳勃·拜拉席恩年轻时候一模一样。

所以杨锦天那句“他就是记仇”在李德宗和莱昂诺听来,确实是有点欠打了。不是杨锦天说错了什么,是他太轻飘飘了。他不知道混血的人从小到大要面对什么,不知道“金毛仔”这三个字在杨锦方耳朵里跟“杂种”有什么区别,不知道被燃烧瓶攻击的夜晚和拳头砸碎鼻梁骨的那一刻,背后是多少年的积攒和隐忍。杨锦天没有恶意,他只是不懂。但不懂的时候说出来的话,比有恶意的时候更让人想翻白眼。

莱昂诺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。他把手伸进口袋里,摸出一个小布袋,深灰色的粗布,袋口用皮绳扎着,鼓鼓囊囊的,不大,刚好能握在手心里。他把布袋放在桌上,推到杨锦天面前。

“给你的。上次任务带回来的,不知道你有没有用。”

杨锦天看了他一眼,放下茶杯,解开皮绳,把布袋里的东西倒在手心里。是几块石头,不大,最大的也不过拇指盖大小,颜色灰扑扑的,表面粗糙,像是河滩上随便捡的鹅卵石。但杨锦天的眼睛在接触到这些石头的一瞬间就亮了起来。

他把石头举到眼前,对着光看。阳光透过石头的边缘,在石面上映出一层极其淡薄的红褐色光晕,不是反射,是石头本身在发光。他把其中一块凑近鼻子闻了闻,有一股淡淡的硫磺味,混着一种说不出的金属气息。他伸出食指,指尖凝聚了一丝炁,轻轻触在石头表面。

炁像是被什么东西吸进去了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