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六章 弑王逆贼,罪在不赦,生死不论,举国追捕(2/2)
他躲在廊柱后面的时候,听见了堂内说话的声音,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那个人说,杀完你,进宫杀老妖婆。
姓赵的枪手靠着柱子坐了很久,天蒙蒙亮的时候,步军统领衙门的人到了。
步军统领衙门左翼千总马得功,带了四十个兵赶到恭王府,进门之前他还不太信,一个千总,平时管的是街面上的治安和巡夜,恭王府出事这种话听着就像是有人在扯淡。
进了门他就不吭声了。
前院的地上有血迹,从正堂一路拖出来的,不知道是谁的。
正堂的门半开着,马得功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,看完之后退了两步,扶着门框弯腰干呕了一阵。
他当了十二年的兵,头一回看见这种场面。
十二具尸首,摆法各不相同。有躺着的,有趴着的,有半靠在墙上的,有摔在条案残骸里的。
死法也不一样,有的是颈骨碎了,有的是胸口塌了,有的是手腕断了之后又被切了颈动脉,有一个胸口插着自己的峨眉刺。
每一个都只挨了一招,干净利落,没有拖泥带水的痕迹。
马得功看了半天,得出一个结论:动手的人只有一个。
一个人,杀了王府护院数十人、两个枪手,外加恭亲王本人,前后大约就一炷香的工夫。
他不敢在现场多待,留了十个兵守着王府大门,自己带人骑马往九门提督衙门赶。
九门提督荣禄半夜被从床上叫起来。
马得功跪在地上把事情说了一遍,荣禄坐在太师椅上听完,半天没出声,屋里的烛火跳了两跳,荣禄的脸在明灭的光影里看不清表情。
过了很久,他开口说了一句话。
“宫里报了没有。“
“卑职不敢擅报,先来请大人示下。“
荣禄从椅子上站起来,走到窗前往外看了一眼,天还黑着,东边的天际线上看不见一丝亮色。
“备轿,进宫。“
荣禄进宫递牌子的时候,寅时刚过。
宫门口当值的御前侍卫接了牌子往里传,传到养心殿值房的太监手里,太监又往里递。
层层传递,每一层都压低了声音,到最后传进内殿的时候,已经接近卯时。
太后寝宫里的灯亮了。
消息从宫墙里头透出来的细节,外面的人不知道,只知道那天早上当值的几个太监出来的时候脸色都不对,有一个小太监手上还裹着布条,听说是打碎了茶盏,瓷片子扎的。
打碎的是太后面前那只成窑的青花盖碗,要搁在平时,这个小太监得挨二十板子。
那天没人提这事,谁也顾不上了。
天亮了,消息在京城里炸开来。
恭王府的下人跑出去了十几个,这些人说的内容大同小异,又各有添油加醋,传了几手之后就走了样。
有说恭王是被人一掌打碎了脑袋的,有说是被人用刀砍了头的,有说闯进去了一百多号人把王府抢了的。
越传越离谱,越离谱越有人信。
到了巳时前后,京城街面上几乎每个茶馆、酒肆、饭庄里都在暗中谈论这件事。
这些传言版本虽多,但有一句话是每个版本里都有的。
杀完你,进宫杀老妖婆。
这句话也是从王府里传出来的,衙门抓了不少人,一一审问,记录在案。
这种事,按理说是绝密的,不该外泄,但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从衙门里飞出去,落在了全京城每个人的耳朵里。
老妖婆三个字,京城的老百姓在自己家里关上门骂过,在被窝里小声嘀咕过,从来没人敢在明面上说。
这个人不光说了,还说要进宫去杀。
朝堂上的反应就不一样了。
早朝的时候,光绪皇帝坐在龙椅上,满殿文武鸦雀无声。
恭亲王遇刺身亡的消息已经由军机处通报了全朝,奏折摞了一摞,每一份都写着“骇人听闻““亘古未有“之类的话。
光绪的脸色很难看,嘴唇抿成一条线,手指扣着龙椅的扶手,指节发白。
恭亲王和光绪的关系谈不上多好,朝堂上的事情纠缠了太多利益,叔侄之间早就不剩什么情分。
光绪震怒的原因和太后一样,不全是因为奕訢死了。
是因为有人敢这么干。
亲王,铁帽子王,世袭罔替,在自己的府邸里被人闯进去打死了,没有一个拦住。
凶手杀完人从正堂走出去,穿过前院后院,从角门出了王府,满府的护院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拦一下。
这件事传出去,朝廷的脸面往哪搁?皇室的威严往哪搁?
翁同龢站在朝班里,低着头看自己的朝靴。
他身后的维新派官员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,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团。
昨天夜里消息传开之后,维新派的几个核心人物连夜碰了头,商量了大半夜,得出一个结论:必须和这件事撇清关系,撇得越干净越好。
道理很简单。
今日有人杀到恭王府,明日便有人杀到翁府、杀到康宅、杀到谭家。
这个口子一开,京城的游戏规则就全乱了。
弹劾、下狱、革职、流放,这些手段再狠也是朝堂上的规矩,大家都在规矩里头争。
规矩没了,谁都活不安稳。
维新派怕,帝制派更怕,那些和奕訢同一条船上的人,有些已经在连夜往自家府邸里调人,加派护院、加固门禁,有的甚至把家眷往城外庄子上送了。
满朝文武,这一回难得想到一块去了。
光绪当朝下旨,措辞极重。
“弑王逆贼,罪在不赦,着步军统领衙门、九门提督、刑部、各省督抚一体缉拿,生死不论,举国追捕。“
太后那边也发了懿旨,用词和圣旨几乎一模一样,盖了凤印,明发天下。
帝后两道旨意,头一回指向同一个人,头一回口径完全一致。
赏格也定下来了。
活捉者赏白银一万两,取首级者赏五千两,提供线索者赏二百两。
知情不报者,同罪论处。
一万两白银,够京城一户上等人家吃喝十辈子。
这个数字贴在城门上、贴在各处告示栏上、贴在每条大街的墙上,白纸黑字,加盖了刑部和步军统领衙门的大印。
通缉画像也贴出来了。
画像是根据恭王府下人描述画的,画师画了三版,取了一个折中的样子。
画上的人面目模糊,轮廓粗犷,高瘦。